大数据与公安工作“大数据”的深度应用,开启了公安警务工作的新纪元
传统方式的治安防控体系已逐渐被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信息化新技术所取代,信息化转型已成为公安机关掌控当下和赢得未来的必由之路
一、“大数据”是基本含义及其带来的新机遇近年来,“大数据(BigData)”一词被专家和媒体频繁提及,所谓大数据,是指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收集、整理、归类、分析及预测,找到数据的内在联系及规律,从而获取新的信息和分析结论
大数据与传统的数据并不是割裂开的,而是数据积累发展到一定程度,形成的海量数据,并且无法通过现有的技术和手段实现快速处理,这些海量数据,我们称之为大数据
大数据是数据、技术与应用三者的有机统一,其基于可持续海量数据的集合,集成应用各种现代高新技术,以达到获得有价值信息的目的
大数据的发展应用为公安机关运用科技手段构建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警务机制转型升级带来新的机遇,其深度应用给公安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实现大数据的整合共享,有助于推动社会管理部门的协同合作,促进社会治理体制从碎片化到集成化转变
(二)依靠现实数据决策,推动社会治理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三)为及时全面掌握社会信息提供了技术支撑,实现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四)为最终决策提供参考,是实现社会治理方式由简单粗放到科学决策转变的重要抓手
二、目前公安工作的应用目前对于公安大数据的应用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一)统计查询:这是对大数据最基本的应用方式,主要面向历史与现状,回答已经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流动人口分区域统计、实有车辆归属地统计、各类案件的数量分布和趋势
(二)数据挖掘:是目前大数据的核心应用方式,其重点不在于发现因果,而是发现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
这种关系可能可以直观解释,也可能不能马上发现其中的深层次原因,但对工作具有一定指导意义,比如季节气候与某些类型案件的关联关系、车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