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与乡镇规划站2024年度工作总结汇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以便民服务为核心,以机制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关键,根据“便民、优质、高效、廉洁”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推动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向镇(街道)延伸,通过完善市、镇两级便民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形成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镇便民服务中心为延伸,覆盖全市、上下联动、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体系,打造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新平台。1.依法行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镇(街道)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放、委托、授权等方式下移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提升镇(街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职责明晰。坚持“能放则放、应放尽放、有需必放”原则,科学制定由镇(街道)承接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明晰市级部门和镇(街道)的职责权限。3.高效便民。坚持以方便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为导向,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和流程,为基层单位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4.法律规范运行。坚持服务、管理、信息标准化的要求,突出法律规范化和人性化,逐步建立标准化工作体系,打造具有各地特色的服务品牌。二、范围、事项、机构和人员第1页共7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实施范围:本意见的实施范围为海虞镇、辛庄镇、古里镇、支塘镇、沙家浜镇、董浜镇、尚湖镇、碧溪新区(街道)、东南街道(以下简称“镇(街道)”)。(二)进驻事项:采纳下放、委托、委托收件、派驻等方式将87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详见附件)进驻镇(街道),与镇(街道)本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简称“进驻事项”)共同集中办理。(三)机构设置:在各镇(街道)党政办公室增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牌子,负责讨论制订本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目录,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管理进驻中心的部门和单位依法、高效办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便民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模式。(四)人员配备:建立与镇(街道)便民服务职能相匹配的政务服务队伍,根据“人随事走”的原则,下派一定比例的市级政务服务力量,与各镇(街道)抽调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统一由镇(街道)负责日常考核,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均不变。进驻人员调动应征得镇(街道)同意。三、工作内容(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对市级行政审批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继续清理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完善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加大对各镇(街道)的简政放权力度。各镇(街道)根据公布的事项清单,结合本级现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讨论确定本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目录,上报备案后,公布执行。(二)打造便捷服务平台。根据进驻事项的办理体量、进驻部门、估计日接待人数等情况,合理配备必需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设置专门的政务公开区域,公示进驻事项的办理目录、办理材料、办理流第2页共7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程。延伸市政务服务办理系统,合理设置服务终端,确保各镇(街道)进驻事项实时网上运行、审批数据实时网络传输。根据进驻事项的技术要求、操作要求、经验要求选派经验丰富、服务能力强的政务服务人员,合理配置,从严培训。明确进驻事项的对象、内容、方式、程序、期限等内容,确保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委托协议的要求依法办理。(三)健全制度法律规范运作。根据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推行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实时评价制等,法律规范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推行并联审批、模拟审批、联合验收等模式,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协调、并联审批相关部门定期协调和跨部门综合协调等多层级的审批协调机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能。制定审批服务办理、部门和人员管理、监督考核、后勤保障等工作法律规范,建立完善人才培育、沟通制度,充分调动基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