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江西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赣财行[2014]14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处起草了《井冈山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全校征求修改意见,请各单位(部门)将修改意见电子稿直接发送至:jgsxyjcc@163.com。修改意见收集截止2014年6月30日。附:修改方法如下:认为需修改或删除的地方用红字标注且下划线,修改后的文字加括号在被修改或删除的地方后面标注。例如:***********(划线处建议修改为:××××××××)***********(划线处建议删除)计划财务处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附:井冈山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江西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赣财行[2014]14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单位。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吉安市以外地区(含吉安市所属县,不含青原区、吉州区,下同)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四条各部门、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五条参照省财政厅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所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教授以及岗位工资在四级以上的管理人员执行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标准。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吉安市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级别火车(包括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车)厅级领导、教授及执行四级(含四级)以上岗位工资相应职级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二条住宿费限额标准按出差目的地不同分省内、省外制订。省内限额标准。厅级人员每人每天5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00元。省外限额标准。执行财政部公布的标准,具体按出差人员级别及出差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对应(详见附表)。第十三条厅级人员省外出差住单间或标准间,省内出差可住普通套间;其他人员住标准间。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财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党政机关出差推荐饭店或其他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标准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补助标准分省内、省外制订。严禁报销出差期间餐费票据。省内伙食补助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省外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财政部公布的标准,具体按出差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对应(详见附表)。第十七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按照《关于省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交纳伙食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财行[2014]27号)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第五章市内交通费第十八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第十九条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