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建筑系学生评优评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院办学特色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以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创新,开拓进取,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第二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荣誉称号、公示表扬、颁发奖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第三条凡学生在思想素质、专业素质、人文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则依据本办法予以奖励。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系在册学籍学生第二章奖励种类第五条建筑系设立如下荣誉称号和奖励种类:1.活动积极分子2.最佳团队奖3.工作积极分子4.特殊贡献奖5.文体活动标兵6.考研成就奖7.考研优秀奖8.考研积极奖9.优秀毕业生奖10.留洋深造奖第三章条件第六条个人奖申请者应具有的基本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各项政治活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国内时事政治,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第七条奖项具体评选条件(满足条件越多者优先考虑):一、活动积极分子1、在校期间积极、主动参与校院系活动的学生、学生干部等。(活动:讲座、晚会)2、积极配合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3、能够高质量完成所参加活动14、必须通过所在单位认证二、最佳团队奖1、积极参加建筑系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取得好评。2、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优秀文化。3、开展过高质量的组织活动,并蕴含深刻以及丰富的意义。有关活动含有严谨、缜密的策划,以及全组织人员的参与、配合。4、组织内部具有高度配合感、凝聚力,幸福指数较高。5、所组织活动获得一致好评。6、所在团队积极参加院级以上团队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在比赛中能彰显建筑系学子风采收到一致好评。7、参选班集体必须符合前5条,其他团队则必须全部符合三、工作积极分子1、工作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2、对待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具有强烈责任意识。3、有随机应变、适应社会的能力。4、对工作有一定的计划性。5、参选人员也可以已卸任的学生干部四、特殊贡献奖1、对建筑系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各方面提出宝贵建设性建议,有创意、不浮夸,并加以策划,监以实施。在一定范围内取得良好预期成果。2、在服务学生、建筑系和学校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思想觉悟高、无私奉献。3、在我系、学院以及社会有突出贡献或取得突出成绩,如:考研实现新突破、就业单位实现新的突破,对我系、学院的发展起到宣传、推进作用。4、符合其中一项即可。五、文体活动标兵1、有专业的技术特长并获得相关认证书;2、在国家级、省(市)级、校级文体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前三名);3、在院级竞赛(比赛)文体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第一名)。4、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建筑系文体文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六、考研成就奖应届毕业生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被录取者的学生七、考研优秀奖应届毕业生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通过分数线的学生八、考研积极奖应届毕业生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的学生2九、优秀毕业生奖1、在校期间曾获得院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体育达标,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良好;生活作风严谨,朴素大方。3、在创意、创新、创业、艺术、健身、文学、公共服务等方面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学生。4、如已获院优秀毕业生者则不参与此项评比十、留洋深造奖1、在毕业前考取了国外高校研究生2、通过“托福”、“雅思”、“托业”考试者第四章评选对象及比例第八条各项奖励的评选对象和比例如下:项目奖项评选对象比例活动积极分子全体建筑系学生按总班级数及学生各组织数最佳团队奖各班级、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室、各类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