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建筑系学生评优评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院办学特色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以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创新,开拓进取,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
第二条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荣誉称号、公示表扬、颁发奖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
第三条凡学生在思想素质、专业素质、人文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则依据本办法予以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系在册学籍学生第二章奖励种类第五条建筑系设立如下荣誉称号和奖励种类:1
活动积极分子2
最佳团队奖3
工作积极分子4
特殊贡献奖5
文体活动标兵6
考研成就奖7
考研优秀奖8
考研积极奖9
优秀毕业生奖10
留洋深造奖第三章条件第六条个人奖申请者应具有的基本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各项政治活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国内时事政治,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七条奖项具体评选条件(满足条件越多者优先考虑):一、活动积极分子1、在校期间积极、主动参与校院系活动的学生、学生干部等
(活动:讲座、晚会)2、积极配合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3、能够高质量完成所参加活动14、必须通过所在单位认证二、最佳团队奖1、积极参加建筑系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取得好评
2、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优秀文化
3、开展过高质量的组织活动,并蕴含深刻以及丰富的意义
有关活动含有严谨、缜密的策划,以及全组织人员的参与、配合
4、组织内部具有高度配合感、凝聚力,幸福指数较高
5、所组织活动获得一致好评
6、所在团队积极参加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