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住宅小区装修管理细则(十九)【物业管理经验分享】住宅小区装修管理细则(十九)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管理做如下规定:1、住户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装修,首先须到管理处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与消防有关的还须向消防部门报批
如需变更或增加项目应到管理处征得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违章装修或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业主负责,同时追究该业主的责任
2、装修队伍可委托我公司代联系,也可由业主自请,但装修队伍必须提交营业执照、承建资格证和施工人员身份证、装修图纸、装修合同复印件、两张1寸免冠照片等有关合法证件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向管理处备案,并办理好装修许可证和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手续后方可施工
3、经审批允许装修,业主和装修者分别向管理处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
4、管理处应在办理装修手续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和装修者装修注意事项和收费标准
管理处应事先指定区域作为装修垃圾的堆放清运点
5、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根据管理处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或物品;施工用水、用电严禁接到公共水、电、消防设施上,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坏者,必须赔偿损失,并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6、装修工期为30天,最长不得超过45天,如有特别情况需延期,必须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为保证居民环境和安全,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00至12:00时、下午2:00至7:00时
7、房屋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其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8、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上下水主管道,供电线路,煤气管道、屋面防水,隔热层等
9、砖墙:框架结构原则上内外墙都不得改动,如业主确实需要改动,只能允许局部改动内墙,但剪力墙(水泥墙)不得改动
室内新增隔墙,如不在砖墙轴线上,宜用轻质材料(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