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师〔2013〕29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省属高等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各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中“推动高等学校设立教师发展中心”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省属高等院校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引导高等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建立有利于推动内涵发展,有利于—1—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体制机制,以建设好高校教师发展中心为依托,为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专业化服务与支持
二、建设目标到“十二五”末,各高等院校基本建成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具有鲜明特色、能够发挥支持服务和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师发展中心,初步形成有序开展专业指导、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究交流、咨询服务等项工作的长效机制,满足本校特色化人才培养和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的需要
在此基础上,遴选建设一批省级高等学校教师发展示范中心,并从中择优申报建设国家级教师发展中心,形成上下联通、机制健全、全面覆盖、特色鲜明的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体系,全面推进我省高等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建设内容各高等院校教师发展中心的建设,应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能力为根本宗旨,以服务教师专业发展、推动人才培养工作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形式多样的教师发展促进活动,重点突出以下建设内容:1.规划教师发展
统筹制订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形成教师发展分类指导方案;帮助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制订和落实与学校发展相结合的个人专业发展规划,使其明确方向,融入团队
2.教师成长研究
指导青年教师提升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2—落实青年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