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一、人事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4、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1、学校全体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值周领导负责考勤工作
每周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
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考勤领导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
但假期出远门应告知学校,保持通信畅通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绩效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
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
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假,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中心学校批准;行政人员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
3、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假期按文件规定
4、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5、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5日的丧假
6、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