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上学的权力五年级品德与社会刘玉芬的故事生活在农村的刘玉芬,今年11岁
父亲去世早,家里特别贫穷
虽然到了上学的年龄,但妈妈却无法满足她上学的要求
小玉芬只有呆在家里,帮妈妈做家务,干农活
每当小玉芬看到邻居家的孩子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去上学的时候,她既羡慕,又无奈
她多么渴望有一天,自己也能背着书包去上学呀
•刘玉芬是什么原因不能上学的
•读完刘玉芬的故事,此时你的心情怎样
小绿:我想上学
爸爸:你去上学,家里这么多活咋办
剥夺了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情景二:小红:妈妈,我也想跟弟弟一样去上学
妈妈:女孩上学没有用,认识自己的名字就行了
妈妈错在了哪
歧视女孩,剥夺了女孩的受教育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保护对象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