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井下文明生产(定置化)管理的决定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我矿井下文明生产(定置化)管理,促进各单位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持续提高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顺利通过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全面提升我矿的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组长:经营矿长副组长:经管部部长安监处处长成员:安监处、生产技术部、调度所、瓦斯办、经管部等单位管技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文明生产(定置化)管理考核办公室,杨跃忍、王田况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及资料汇总
各检查组组长、副组长是本专业文明生产(定置化)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专业检查组织,考核及资料汇总
具体检查分工1
采煤组组长:王田况副组长:宋龙检查人员:胡焕玉、马纪伦、薛玉峰、姚中民、陈芝毓、韩东波等2
掘进组组长:王鹏副组长:高庆凯检查人员:袁鹏飞、马言、郭标、卢庆康、拾陪陪、张亮等3
机运组组长:赵凯副组长:黄龙检查人员:陈磊、桂玉才、张涛、苏亚东、李贺、杨全海等4
一通三防组组长:李德成副组长:徐建检查人员:余勇、张文、刘忠峰、曹明、刘良付、赵文斌等二、文明生产责任划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单位负责其施工(或工作)地点所属区域的文明生产日常管理
每月安监处根据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划定各责任单位井下文明生产责任区,每月1日前在矿信息平台上发布
月度内,如因生产作业计划调整,由安监处下发通知调整相关单位责任区域,或按照矿领导临时决定调整责任区域执行
三、文明生产管理内容环境卫生管理、材料(配件)定置化管理、图牌板管理、管线吊挂管理、记录本填写等
四、文明生产标准(一)环境卫生管理1
巷道及硐室内无浮渣、淤泥、积水、杂物(饮料瓶、铁器、大便)等
水沟盖板齐全、平稳、整洁,水沟不变形;水沟畅通、无杂物、无水淤出;水沟、水仓淤泥不超过其深度的40%,沉淀池淤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