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增加值及工业增速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一、基本概念所谓工业增加值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这个最终成果就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工业增加值不是直接统计指标,而是通过工业总产值和与工业增加值相关的财务指标计算出来的。理论上讲,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计算。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应交增值税。其中,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是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包括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3部分。工业中间投入是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应缴增值税是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二是“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角度入手,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其中,固定资产折旧是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反映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劳动者报酬是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所应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金缴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等。生产税净额是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生产补贴指政府为弥补生产单位因受政策因素影响其生产水平和产品价格水平,而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的转移支付,包括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等。营业盈余是生产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盈利(亏损以“-”表示)。目前实际统计工作中,由于受到统计调查频率、时效性和企业财务核算的制约,年度和月度工业增加值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年度工业增加值采用“生产法”、“收入法”分别计算,年度“生产法”和“收入法”工业增加值是通过“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获得基础数据,进而分别计算出年度“生产法”、“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和工业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的比率)。“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共113项指标,涵盖了计算“生产法”、“收入法”工业增加值所需的财务核算明细指标。月度统计一般时效性要求较高,难以取得详细的财务核算资料,无法直接计算,因此,采用推算的办法计算工业增加值。推算方法是:先通过生产统计报表取得月度工业总产值,再乘以上年度工业增加值率,得到月度工业增加值。为了反映行业结构差异,尽可能提高推算的准确性,推算是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进行的,即用中类行业的工业总产值乘以该中类的工业增加值率得到中类工业增加值,将各中类工业增加值汇总得到行业大类和总的工业增加值。二、工业增长速度是如何计算的现行工业增长速度基于工业增加值计算,计算方法也称之为价格指数缩减法,其基本原理是工业增长速度旨在反映工业生产的物量动态变化,按现行价格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的变化既包括物量因素,也包括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及消耗的原材料等价格)因素。为了真实地反映工业生产的变动情况,必须消除价格变动因素的影响,计算出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然后计算实际工业增长速度。鉴于目前价格指数的编制情况,采用“单缩法”(即只用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缩减工业增加值)计算工业增长速度。工业增加值核算不仅涉及指标多,而且对相关指标的细化、分类有较为严格要求,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根据统计调查周期和指标详细程度的不同,工业增加值核算一般分为三种情况:普查年度工业增加值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