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涵设计规范应用及设计技术交流2009年12月18-20日,广东深圳公路桥涵设计规范应用及设计技术交流2009年11月7-8日,江苏南京报告安排:1《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62-2004《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D61-2005应用释疑2《公路桥梁上部结构通用图》3大跨径预应力混凝土梁式桥设计技术一、规范应用释疑1.标准规范的定位作用:行为的基本规范、依据,但不是法律两个主要误区:一是唯标准规范为上,二是不把标准规范当正事
规范是以往工程实践的总结,不可能完全适用各种情况
计划经济年代养成技术人员过分依赖规范的习惯并一切唯规范是从的行动准则,使他们的设计行为变成只对规范负责,而不是首先对工程质量负责规范的错误定位,束缚了技术人员的创造性,阻碍了技术进步
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的作用只建立在业主与设计、施工企业之间的合同或契约基础上,作为共同认可的进行工程的一种规则,如果牵涉到违法,也只反映在是否存在背约的行为上
对于特别复杂的工程,可以对特殊内容制定专门设计、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一、规范应用释疑1.标准规范的定位技术标准规范中的要求只是最低要求英国土建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各种标准的第一页,都写有:遵守英国规范(标准)本身,并不给予豁免法律责任美国ACI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第一章、第一句话:“本规范提供设计与施工……的最低要求”
美国公路部门ASSHTO桥梁设计规程的第一章第一节中写道:“本规程无意取代设计人所具有的专门教育和工程判断的训练,仅在规程中规定为保证公共安全的最低要求
业主或设计人可能需要在设计中采用新的先进技术,或需对材料及施工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
与此相反,我国现行规范带着短缺计划经济年代的深刻烙印,回避最低要求的提法,并时常在客观上暗示标准规范要求的唯一性
一、规范应用释疑2.设计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