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工作为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价位为导向,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工资总额管理体系,形成“效益升,工资升;效益降,工资降”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集团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规范公司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管理,需要制定相应规定
一、工效挂钩的原则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有利于促进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提高,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格水平及集团公司在同行业所处地位相适应
二、工效挂钩的条件公司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实行工效挂钩
生产经营活动持续稳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管理基础健全,考核制度完善
三、公司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公司计提和发放的工资总额控制在集团公司批准的工资预算范围内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分级管理,即公司根据此核定各的工资总额;负责核定其所属企业的工资总额
四、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奖金、工资性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工资等
工资总额由与效益挂钩的工资总额、奖励工资、挂钩外单列工资组成
挂钩工资由工资基数、效益工资构成
工资基数指企业完成公司核定的目标利润和目标实物量指标应提取的工资
效益工资指公司根据各企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核定的工资
奖励工资指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奖励
挂钩外单列工资是指按国家或公司有关规定未纳入挂钩范围的工资或由于企业并购等行为新增企业当年发生的工资
五、工效挂钩实行工资总额与利润总额环比挂钩
即,工资总额随其利润增(减)按一定比例上下浮动
工资基数为完成公司核定的利润基数应计提的工资
实行工效挂钩企业的工资基数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确定:当年的工资总额增长率低于上年度利润增长率和eva增长率两者的较低值;当年的人均工资增长率原则上与当年的人均营业收入增长率或人均利润增长率成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