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在试用期间的管理与转正考核,明确管理权责与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试用期员工第三条考核内容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转正评估考核3
1月度考核试用期员工应当参与月度考核,考核成绩由直接上级根据其工作技能、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出勤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填写《试用期员工月度评估表》
2转正评估考核3
1员工直接上级根据其月度考核成绩计算其试用期平均分,填写《转正评估审批表》
2主管及以上员工另需参与民主评议考评,具体如下:1)民主评议参加人员,由其直接上级1名,同级2名,直接下级2名,共5名分别评估;当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参加民主评议人员不足或过多时,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根据该员工实际工作情况优先指派同部门人员
2)同级和下级评议人员根据被考核员工工作表现填写《主管级试用员工转正评分表》,考核内容侧重于纪律性、团队能力、管理能力等技能与素养
3)各级别评议人员评议结果所占权重分别为:直接上级60%,同级20%,下属20%,最终得分=直接上级评分*60%+同级评分平均分*20%+直接下级评分平均分*20%
第1页第四条评分等级及结果运用4
1《试用期员工月度评估表》评分结果的应用《试用期员工月度评估表》评分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具体如下:A(优秀/91分以上):各方面表现出色,能力和素质完全符合职位需要;B(良好/81-90分):能力和素质基本符合职位的需要,不需要特别的指导和培训即可胜任工作;C(一般/71-80分):在某些方面不足,可以进一步培养,需要特别的指导或提高某些方面的技能
D(不合格/70分以下):距离职位要求有较大的差距,潜质一般,予以辞退
2《试用期员工月度评估表》评分结果的应用《试用期员工月度评估表》评分作为员工试用期考核转正的依据,但不作为绩效奖金计算依据,试用期员工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