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学与逃学心理的教育与矫治(一)基本原则:对厌学与逃学生的教育,最根本的目的是培养起学生对学习的内在需求,激发他们自主学习的内在动机,这是进行厌学与逃学教育的出发点
(二)矫治策略1、立足于培养自主性、主体性的观点,加强对学生的指导
中学生正处于一个心理萌动时期,生理、心理都在急剧变化并趋向成熟,在这一时期,道德的、认识的、情绪的、兴趣的、自我的和性的变化同时发生,而每个学生都有发展的潜能,教育者要帮助他们克服对人事的片面看法,帮助他们面对纷繁的环境,培养起自主性、主体性的观念
2、通过适当的集体生活,培养学生良好的人际关系
为了使每个学生能够度过愉快的学校生活,建立良好的学生集体是极为重要的
为此,学校必须注意培养学生日常在学校和班级的人际关系,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和郊游、运动会、文化节、劳动实践等活动机会,在学生集体中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3、改变学习方法及指导体制
学业不振是厌学的重要原因,教师要帮助学生打好基础,逐步提高其学习兴趣和学习成绩
4、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针对厌学学生好胜心强和意志力弱的特点,要特别注意启发他们的自觉、自制,培养其自立、自律、自强的能力,指导他们制订计划,引导他们为实现目标而脚踏实地地行动并形成习惯,及时反馈,赋予责任,强化动机,是培养良好习惯,提高厌学学生自信心的方法
5、注意早期发现,及早矫治
6、采用契约法进行厌学心理矫治
契约法是指教育者与厌学者及家长共同协商后签订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契约(如家长不得随意违反有关规定,随意职责、打骂、惩罚孩子,必须做到……;儿童不得随意违反有关规定,必须做到不逃学……),契约要明文规定对双方的奖惩方法,对违反契约和符合契约的行为分别给予奖惩
家长和教师、学生可以通过共同协商来签订契约的方法来矫治其问题行为
由于契约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双方经过平等、民主协商后共同确认,所以比较容易消除学生对教育者的抵触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