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煤炭计划、采购、计量、入仓验收、质量检验、价格结算、储存和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职责,确保公司生产稳定、均衡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地控制生产成本,参照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煤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生产用煤管理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三条生产安全处煤炭管理职责㈠负责收集、汇总盐电厂和化工厂月度用煤计划,并将计划汇总后报送供销处
㈡负责煤炭进、耗、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入仓煤炭,煤渣、煤灰的计量和管理,检查和审核煤炭消耗数据的真实性
㈢负责入仓煤、入炉煤、出炉煤渣及煤灰的取样工作,并对入仓煤各矿煤样进行编号,及时将煤样统一编号后交与技术质量管理处检测,并将分析检测结果在公司A8上进行公布
㈣组织实施计量装置及监测设备的校准和日常维护工作
㈤负责制定争议煤炭(煤样)的处理方案,监督做好不合格煤炭的处置工作
㈥负责热值高低于合同约定奖扣款、水分超出合同约定扣重的计算、计量、统计和报送
㈦负责组织最佳经济合理入仓煤热值的论证工作
㈧监督做好煤炭的仓储管理工作,并参与煤炭月、季、年末的盘存工作
第四条供销处煤炭管理职责㈠负责根据生产安全处的月度用煤计划以及对煤质、煤种要求,编制煤炭采购计划
㈡负责煤炭的招(邀)标和合同签订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㈢负责煤炭的市场调查和客户管理,确保质量稳定,价格合理,及时、足量、均衡供应
㈣负责办理煤炭结算手续
㈤协助做好每月、季、年末煤炭的盘存工作
㈥参与制定争议煤炭(煤样)的处理方案,并负责做好不合格煤炭的处置工作
第五条技术质量管理处煤炭管理职责㈠负责煤炭质量内控标准、煤炭验收检验规程的制订和实施
㈡负责入仓煤、入炉煤、出炉煤渣及煤灰的分析化验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报表
㈢对煤样、煤渣、煤灰分析数据的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