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新旧《纪律处分条例》五中全会之前,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如约而至
这两个条例,前者是划上线,提倡高标准;后者是划底线,列负面清单,给出行为准则
比对新旧两版的《纪律处分条例》,其中的变化极其耐人寻味
一、调整新版的《纪律处分条例》,非常长,18000多字,133条规定
更长,24000多字,178条规定
变化,不仅仅是删去了四分之一的篇幅
更重要的变化是,新版条例的条理逻辑更加清楚,一些章节几乎是完全重写
比如,旧版的处分条例,除了总则和附则之外,事无巨细地把党员受处分的情形分成了10类: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新版条例则将处分的情形划成六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减少的部分,一是合并,尤其是将原有条例中涉及经济的部分基本都划入廉洁纪律;二是删减,诸如贪污贿赂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直接涉及违法的,统统删掉
而新版的群众纪律,则是旧版所未有,属于完全的新设章节
而在“指导思想”上,新版条例中,添加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同时,对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表述,除了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都要遵守维护纪律外,旧版主要突出“严肃处理违纪党员和党组织”;而新版表述则变化为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章节的调整,突出的是具体规定内容的精炼、缩减,把党纪和国法分开,主要规定纪律,涉及法律的删掉,交给司法机关;而这些变化,则是在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注重抓早抓小”的原则下进行的
二、政治为什么要修订党章
新版印发时配发的新闻稿说得很清楚:旧版条例在一些情况下已经不适合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