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度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服务,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学校食堂制定如下考核奖惩制度:一、考核内容:(一)卫生知识掌握情况
熟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和本岗卫生基本要求
(二)出勤情况
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积极参加食堂组织的培训
(三)工作情况1、文明礼貌
工作期间使用文明语言,不讲粗话脏话;热情、耐心服务师生,虚心接受师生意见和建议
2、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按照操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本职工作,不推卸责任
(四)个人卫生情况
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操作加工食品时不戴首饰;工作时戴好工作帽和口罩
二、奖惩办法学校食堂制定考核细则,对以上四方面考核内容细化赋分
食堂管理员根据考核细则每天对每位工作人员分项打分,月底汇总通报,每学期结束根据得分情况给予奖励
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而定,轻者,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者,经济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附:食堂奖惩办法考核细则)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南京市教育局编印的《南京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手册》,加强对食堂员工的监督管理,更好的遵守各项制度落实各岗位职责,特制定如下细则:奖励:食堂设先进奖及工作绩效考核奖一、先进奖奖:1
凡被评为区先进的,每人发给奖金100元
凡被评为市先进的,每人发给奖金200元
凡被评为省先进的,每人发给奖金400元
凡被区通报批评的,每人扣发奖金100元
凡被市通报批评的,每人扣发奖金200元
凡被省通报批评的,每人扣发奖金400元
二、工作绩效考核奖工作绩效考核奖总额每学期0元-350元,基数为200元,采用考核打分制,以每分1元为单位计算,表现突出者加奖,违规者减罚
每月无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的加10分
动脑筋、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