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贵州安凯达封闭厂房户外广告二、工程地点:贵州安凯达厂区内三、工程内容:1、公司搅拌楼正面LOGO、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
LOGO尺寸:4米×3
25米证券内容尺寸:0
6米2、搅拌楼侧面:五大发展理念尺寸:2米×2米3、搅拌楼侧面:保生态办绿色企业;求突破创循环经济尺寸:1
1米4、封闭料仓侧面:国家高性能混凝土示范企业;石灰石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尺寸:2米×2米5、搅拌楼LED显示屏:黑底单红模块尺寸:10米×0
9米第二条工程期限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1、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含增值税专票价为66417元人民币(大写:陆万陆仟肆佰壹拾柒元)
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59775
3元工程款;2、余款6641
7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
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