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中学体育场地使用管理制度一、学校的体育器材要立册登记,新购置的器材要及时登记入册;损坏的器材要登记注销,学期初、学期末要进行盘点清理。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体育场地。严禁一切机动车辆进入运动场,擅自进入运动场的,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三、体育器材摆设要整齐,有规律,方便使用,用后必须放回原处。四、教师上课所用器材,课前、课后要进行清点,严防器材漏失。五、课外活动所用器材,由班级体育委员或班干签领,下课如数归还,如人为造成遗失、损坏,由责任者给予赔偿。六、周末或其他课余时间借用器材,学生凭学生证或其他能够证明为学校学生的证件借用,当天借用的器材,当天归还,如有损坏或损失,由借用者负责赔偿。七、教师不能随意将学校器材赠送他人,或带回家中自用。八、教师要经常检查场地器材,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董得保管使用场地器材的基本知识和方法,防止伤害事故发生。九、消耗的器材设备应及时修理和补充;要不断更新和添置体育器材,努力使器材设备达到配备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