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奖惩制度为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强化学校规范管理,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调动人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教职工激励机制,从而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特制订以下奖惩制度:一、奖的部分1、教职工在学期内坚守岗位,保证工作时间,无病事假或无责任事故,能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奖30元
2、教师教学成绩突出,在期末统测中所任学科在平行班级中取得村以上学校前两名成绩的,可评为“学科带头人”,奖金为30元
连续两次获得村以上学校第一名的,授予“教学明星”称号,奖金为50元
3、教师作品发表在州级刊物的奖20元,省级刊物的奖50元,国家级刊物的奖100元
4、教职工在保护学生中见义勇为,有突出贡献的,每次奖金不低于30元,可上浮动到200元内
5、被安排代课的教师,每代一节补助5元,作为超课时补贴
6、在节假日期间,被安排上班工作的,每天补助20元的加班费
7、每年“六·一”节,学校都要表彰“优秀班主任”和“优秀辅导员”各2名,每人奖金50元
8、寒暑假期间守校教师给予补助,学校实行摊派制度,每户每次交10元(阔时节减半)
主要搞好校园卫生,浇花水;看护好学校公共财产;若发现学校公共财产被盗及时报案
9、对有特长或德、能、勤、绩综合素质较高的教职工推荐到县级以上表彰
二、惩的部分1、教职工未能参加升旗仪式、会议、活动、劳动等事项,每次扣款20元,事假10元,病假不扣
(正常教学期间按教学节数每节扣10元,后勤人员每天按3节为计)2、教师上课迟到三分钟以上每次扣30元,允许继续上课;超过十分钟视为旷课,扣除当天工资
3、教师上课或参加会议时拖儿带女的,每次扣款10元
4、教职工未上班时离开学校提前打招呼,要让人知道
如果自由主张,我行我素,学校有事找而未到者视旷工处理,途中一切责任自己承担,学校不受理
5、在教研组检查教案和作业时,教师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款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