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绿化日常维护与管理制度公路绿化是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利用绿色的乔木、灌木及药、草合理覆盖公路两侧边坡、分隔带及沿线空地等一切可绿化的公路用地,使公路沿线形成绿色通道。公路绿化应按照“因地制宜,因路制宜,适地适树,绿美结合,注重效益,栽管并重”的原则进行实施。具体要求是:(1)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2)生态绿化和功能绿化相结合。(3)绿化和美化相结合。(4)全面绿化和重点绿化相结合。(5)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各工区应根据本单位管养范围或具体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绿化管理。一、各工区建立详细的绿化档案1、各工区应按照管理处下达统一标准及要求认真填报本段绿化程度。2、各工区要认真统计存档。“不可绿化里程”、“可绿化里程”、“已绿化里程”三个方面的数量。3、各工区要认真统计本段绿化植物的各个物种的数量、生长情况、所在里程桩号及位置。二、绿化范围及标准(1)绿化范围1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都为绿化范围。可分为一般绿化区域绿化和难绿化区域绿化。(1)一般绿化区域为经一般的土壤、水源等条件的改善,植物可以正常生长的公路范围内用地,如路侧(土路肩、上、下边坡、路侧空地)、中央分隔带、立交匝道区、构造物及其周围、服务区、收费站、临时工程(取土坑、弃土堆、临时道路等)、苗圃等。(2)难绿化区域指风沙危害区、盐碱区、土层瘠薄同地、干旱区和特殊地区等。其中特殊地区绿化是指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具备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地条件,但通过改善环境或经特殊处理可以绿化的区域。三、指标要求第1页共16页(1)绿化率。主体工程完工2年后,达到保存率和覆盖率指标的里程占公路总里程的百分比。一般绿化区域的绿化率应达到100%,难绿化区域应达70%。(2)成活率。主体工程完工1年后,成活的植物数量与原种植数量的百分比。一般绿化区域达90%以上为合格,95%以上为优良;难绿化区域达70%以上为合格,80%以上为优良。(3)保存率。主体工程完工2年后,保存下的正常生长的植物数量与原种植数量的百分比。一般绿化区域达90%以上为合格,95%以上为优良;难绿化区域达85%以上为合格,90%以上为优良。四、绿化设计1.总体设计指导思想2(1)坚持“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注重功能、兼顾效益、分期实施、积累经验、逐步推广”的指导原则;(2)公路绿化以满足交通功能要求为主,兼顾景观舒适性、生态适应性以及经济实用性;(3)在设计手法上应突出简洁、大方,多采用大色块,避免繁杂;(4)中央分隔带应以防眩和诱导功能为主,注意减少养护工作量;(5)路侧绿化带应以水土保持、固坡为主。注意与路侧自然景观相协调,适当考虑与绿色通道的协调,并根据路外景观适当采取景观通透和遮挡等设计手法;(6)在苗木规格和数量的选择上要满足初栽效果与成景效果,综合考虑种植费与养护费,注意降低工程综合造价;(7)根据植物的生物学特性,考虑绿化功能、公路结构、地区性、种植后的管护等各种条件,决定种植形式和树种。2.一般规定(1)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制图,并将交通部《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划》和《公路绿化规范》等作为设计依据。概算文件包括编制说明、概算汇总表、分项工程概算表等内容,宜以苗木直接费、换土费、种植费、养护费及利税等分项列支。第2页共16页3(2)路侧绿化带绿化。土路肩宜种植草皮且以乡土草种为主,特殊路段可适当引进外来草种。在土质或以土质为主的边坡上,应以自然恢复或人工种植的草地等地段被植物或灌木绿化。含砂较多的边坡或石质边坡,应主要以攀沿植物或下垂植物绿化。有条件的可结合土木工程,填充客土种植抗逆性强的草皮、花灌木来改善景观。高填方路段坡脚可种植一些乔灌木,树种选择应注意与绿色通道相协调,低填方路段坡脚可种植花灌木。(3)中央分隔带绿化。栽植以防眩为主的四季长青的乔灌木,兼顾美化效果。靠近城市进出口、服务区、收费站等地段,应增加花灌木的种植,其他地段并附以地被覆盖,不得裸露;种植形式的变换以10~15km为宜;设计的苗木规格和种植间距及树冠形状应保证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