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和学院党委的有关规定,现对我院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考核对象试用期满的所有中层及以下干部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干部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着重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考核办法在试用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期满考核,考核等次分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类
在试用期内思想政治表现好,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明显,能做到廉洁自律,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适应能力,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的为称职等次;在试用期内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工作作风良好,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有一定的适应能力,基本能履行岗位职责,但在某方面存在不足的为基本称职等次;在试用期内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作风较差,工作实绩一般,廉洁自律情况较差,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适应能力较差,不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的为不称职等次
其考核程序如下:1、个人总结
被考核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写出个人总结,并于试用期满后两周内报组织人事处
被考核干部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述职
3、民主评议
与会人员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
4、个别谈话
视民主评议和测评情况,必要时进行个别谈话,进一步了解被考核对象在试用期间各方面表现情况
试用时间超过半年或一学期的中层干部同时应参加中层干部年度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1、以试用期期满考核为主要依据确定考核结果
期满考核称职票数达总票数60%以上、或基本称职以上票数之和达总票数85%以上者,视为考核合格
党委讨论决定后,由组织人事处办理正式任用手续
正式任职后,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2、期满考核不称职票数达总票数40%以上,视为考核不合格,党委讨论决定后,免去试任职务
一般回原岗位或按试用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