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目录职业病防治法目录第一章第一章总则(1—13条)第二章第二章前期预防(14—20条)第三章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21—43条)第四章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44—62条)第五章第五章监督检查(63—69条)第六章第六章法律责任(70—86条)第七章第七章附则(87—90条)规范用人单位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技术服务标准与技术规范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分类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目录作业场所管理作业管理……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鉴定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危害评价职业卫生监测……职业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接触限值诊断标准检验方法放射卫生防护听力保护规范……事故处理监督程序处罚办法……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职业卫生配套规章:职业病分类目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卫生监督程序······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卫生配套规章: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通过,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职业病防治法》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90条,自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
立法背景立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