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医院医疗护理记录书写规范一、护理记录书写的基本要求1、护理记录是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总和
主要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患者护理评估记录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患者自理能力评估单、患者跌倒(坠床)危险因素评估单、患者压疮危险因素评估单、基础护理评估执行单、输血记录单、患者及物品交接记录、健康宣教指导表、手术护理记录单等
2、护理记录书写是指护理人员通过对病人的问诊、查体、病情观察及实施医疗护理措施等医疗活动所获得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3、护理记录书写应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护理记录书写应当使用黑蓝色中性笔(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夜班用红色中性笔书写)
5、护理记录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病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6、护理记录书写应做到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符号正确、不得涂改
7、护理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书写,避免重复书写,并由注册护士签全名,不许盖印章
8、实习期或试用期的护理人员书写的护理记录,由注册的带教护士审阅合格后签名
9、上级护理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护理人员护理文书的责任
修改和补充时用红色中性笔,修改人员应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
10、因抢救急、危重病患者未能及时书写护理文书的,需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1、护理记录书写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外文缩写
表格内已注明单位的,记录时只填写数字,不必重复写单位名称
12、护理记录纸张规格与医疗记录纸张规格相一致,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二、各种护理记录单书写要求(一)体温单体温单是用于记录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为主,以及患者入院时间、手术、分娩时间等其他情况的表格记录单,由电子病历生成
1、内容:患者姓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