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槽初中入学转学休学制度学籍管理对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学生的转入转出又是学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完善我校的学籍管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转入学转学休学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的学籍的管理由校长领导,教务处管理,学籍管理员专职负责
对于中途转学的学生,必须经政教处同意后才可办理手续,班主任不得私自办理学生的转入转出工作,否责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相关学生在校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介绍人和班主任全额承担
二:学生的学籍的转入条件:对于中途转入的学生,首先在政教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由教导处进行考试,考试成绩报请校长,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是否接收
三:学生的学籍的转入方法:接收的转入学生,要先在原学校办理好转出手续,然后持转出手续交政教处,由政教处安排入班,班主任必须见到政教处开据的转入函,方可让学生入班学习,政教处本着平衡各班人数,适当安排
四:对于转入的学生,如有下列违纪现象,由政教处(或班主任)通知介绍人,由介绍人通知家长,将该生领回家,接受家庭教育,何时返校由政教处报请校长,然后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五:对于转出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报请班主任,班主任报请政教处,由政教处报请校长,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学籍管理员必须见到转出审批函后方可开出转出学籍证明
六:转出转入学生时,相关人员需签订转出转入学生责任书
二、转学: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准予转入本校: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组(镇)迁入本校的施教区内
在本镇内全家迁入本校施教区,因路途远而不能在原校学习者
外省、市、县的转学学生,需凭原校发给的转学证明书、户籍证明先到县教育局登记办理手续,经教委同意后再到我校办理手续
原在本镇范围内,他校就读的学生,经同意后方可携带原校发给的转学证明、学籍卡办理插班手续
本校转出学生的办理手续,首先到教育局初教股办理转学介绍信,初教股同意后,本校方可以开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