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意见与关于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汇编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对“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农村集体“三资”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进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
但是,目前仍存在集体资产被贪占、挪用、挥霍浪费、随意平调或无偿占用,财务管理不民主、不公开,集体资金不代管核算、集体资产、资源被低价承包、变卖、折股等问题,有的引发群众上访,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对此,从XX年3月起,各村、办事处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见附件3),增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制度,加强对集体资金的管理力度
(一)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
凡有集体收入(指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发生时,做到应收尽收,收款三日内将资金上缴核算中心专户(镇经管站)储存,严禁村坐收坐支,不及时上缴也不上报领导的,镇农经站则不给于做账务处理,追究所辖办事处书记的责任,按有关制度规定将所坐收的款项限期交经管站代管并扣村班子当月的工资;私存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贪污行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直接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数额较大的移交纪检、检察机关处理
(二)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第1页共11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村级库存资金控制在XX元以内,由村现金保管员管理,其他多余资金全部纳入农经站专户储存,各村根据需要,填写资金用款申请,经办事处书记、包办事处领导、经管站负责人、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核算中心根据用款事项或村级工程合同付款
2、各村应有报账员和现金保管,严禁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管钱管账
村提取代管金应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