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之六——师德水平的提高有待于教育观念的更新一谈到师德的问题,人们往往自然想到教师不应该搞不正之风之类的事情
其实,师德问题的根源远不只是个别教师心术不正的问题
实事求是地说,绝大多数教师都是事业心强、爱岗敬业的,他们的师德问题主要出现在教育观念上,是教育观念的落后加上强烈的责任感导致他们做出了许多有损于师德的事情
教师应该树立民主教育观“尊师爱生”长期以来一直是学校师生们的行为准则,但在实行中,许多教师和学校对“尊重学生”这一基本的教师职业道德并没有确认,老师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受到“师道尊严”这一传统观念的影响,过多地强调了“尊师”,而忽视了“爱生”
多年来,在学校里,在教室里,教师的话绝不可不听,小小课堂里,教师就是“天王老子”,学生如果敢于顶撞老师,那简直就是“大逆不道”、“胆大包天”、“目无师长”
现代教育理念提倡的应该是“师生互尊互爱”
如果一个教师在短期内做不到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全心全意地爱每一个学生,于情于理还是说得过去的,但是一个教师不尊重学生,那是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的
遗憾的是,目前这一点还没有被广大的教师所认识
因此,我们强调建立民主的师生关系,强调教师树立民主教育观,最关键的是强调教师要尊重学生
具体来讲,教师至少应该在以下七个方面尊重学生
⑴尊重学生的人格:有一位教育学专家说过这样有意思的话:在今天中国的教室里,坐着的是学生,站着的是先生,而在精神上,这种局面恰恰打了个颠倒——站着的先生占据着至尊之位,而坐着的学生的躯体内却掩藏着一个战战兢兢地站着,甚至跪着的灵魂
师生之间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教师不尊重学生的人格,是一种侵犯人权的行为
作为教师,不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尊重他人的人格,实际就是自己的人格有问题
尊重学生,最重要的是尊重他的人格,让每个学生都有自信心,不能挫伤其心灵最敏感的角落——自尊心
尤其要强调的是对后进学生的人格尊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