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民直接补贴工作通知与农民科技培训会领导讲话汇编农民直接补贴工作通知为切实做好年度对种田农民直接补贴工作,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及标准年享受种田农民直接补贴的对象为:户籍为区农业户口,直接从事农业生产连续时间三个月以上(年度),就业年龄段的种田农民
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56元,全年672元
二、发放程序1、凡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民,凭户口簿向村民委员会进行登记,各镇通过村民委员会将补贴款登记情况以户为单位落实到每一个农户,并张榜公示两周时间,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经村委会确认并公示后,由村向各镇指定的补贴发放管理部门上报人数和金额清单,经镇审核汇总后上报区补贴发放工作小组核查
3、区补贴发放工作小组将核查后的各镇补贴人数和金额书面报区财政局
由区财政局拨付区级补贴资金给各镇财政所,各镇匹配相应资金后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各镇指定的补贴发放管理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各村,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发放到种田农民手中
三、时间节点各镇应在10月底前完成宣传发动、登记公示、汇总上报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下达,12月10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和总结工作
四、资金分担第1页共5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镇的补贴资金由区、镇财政各按50%比例配套,其余镇的补贴资金由镇财政自负
五、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成立区、镇两级种田农民补贴发放工作机构
区种田农民补贴发放工作小组由区监察委、区国资委、区公安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农绿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全区种田农民直接补贴发放工作的统一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绿局
各镇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补贴发放管理部门,报区补贴发放工作小组备案
各村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登记、确认和补贴资金的发放等工作
2、种田农民补贴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