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希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为了鼓励本校教师在教师专业方面不断进取,实现教师专业发展达标校的目标和任务,经校务会、行政会议讨论决定,特设立“校长奖”,并制订相应实施办法。1、范围界定:教师专业发展是指教师在本专业发展领域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教师个人职务晋升、高一层次学历达标、获区骨干教师以上荣誉称号、教育教学或科研方面取得突出表现;包括教师组织辅导本校学生在市区以及全国的各类比赛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包括在师徒带教中取得的带教成果等。2、经费保障:学校每年从经费中提取2%设立教师专业发展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专业发展方面具有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年底若有节余,则全部投入年终奖,不再滚存)3、实施途径:奖金的发放对象由校长室负责提名,并提请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在教工大会上发放。4、奖励项目和标准:(见下表)奖励标准奖励项目20010050高一层次学历(超标奖)硕士本科/高一级职务(晋升奖)高级//荣誉称号(名师奖)省级市级县级特殊贡献奖市级县级/竟赛奖市级县级镇级教学水平质量奖超县平均超镇平均超校平均师徒带教伯乐奖省市级县级科研课题立项/结题(科研奖)省市级县级5、实施日期:本办法自2008年6月20日行政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解释:本办法由校行政会议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