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基本情况的报告与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汇编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基本情况的报告根据XX年4月24日城市品牌建设推动协调会安排,现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总体目标:以创建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提升区域环境质量,长期保持先进示范性,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拟于XX年创建成功
创建原则:国家鼓舞,分类指导;城市自愿,重在过程;公众参加,信息公开
二、具体环节根据《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和实际工作开展,创建分为以下具体环节
(一)市人民政府向环境保护部提出创建申请;(二)编制《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三)省环保厅对《规划》进行评审;(四)市人民政府对《规划》批准实施;(五)根据《规划》制定分年度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六)向省环保厅提出预评估申请;(七)省环保厅预评估;(八)对预评估提出问题进行整改;(九)向环境保护部提出技术评估申请;(十)环境保护部组织专家组技术评估;(十一)对技术评估提出问题进行整改;第1页共9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十二)向环境保护部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十三)环境保护部组织考核验收;(十四)市人民政府根据考核验收意见尽快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1个月内完成);(十五)在本地和省级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示;(十六)环境保护部审议通过后,授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5年期满即终止,终止前1年递交复核申请开展复核工作)
三、创建历程及当前进展情况XX年,我市启动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XX年12月成功创建全省第一批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省模”创建成功后,又继续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通过实施“绿色经济、节能减排、蓝天、碧水、宁静、生态绿化、能力建设、环境宣教”八大工程、“饮用水源保护、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小流域治理”五大攻坚行动,开创了我市环保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