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挂牌申请(新三板)实务操作手册2015-11-0719:58:52绪论为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特别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薄弱环节,支持服务创新创业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渠道,2012年7月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基础上,设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并于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明确指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证监会就落实《国务院决定》有关事宜答记者问时指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继沪深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与证券交易所相同,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定位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和公开转让股份的市场平台,为公司提供股票交易、发行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服务,为市场参与人提供信息、技术和培训等服务
作为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沪深交易所)之后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展比较迅速,近几年新转载增数量迅速增加
为了适应新三板的蓬勃发展,规范新三板业务,我们编制了《企业挂牌申请(新三板)实务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本手册),供大家参考
此外,本手册因内容繁杂,说明的条理性按从大到小安排为:“章”、“一”、“(一)”、“1、”“(1)”、“①”、“-”、“●、”“第一”等,请大家检阅时参考;本手册斜体字的含义为建议参照的专业审计报告格式(模板)或专业文件中事项的表述范例
第一章概述一、股转系统挂牌业务流程说明(附流程图)企业在股转系统挂牌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发行人、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和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