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第一章总则为了进行规范化的高效资本运营,甲方需要乙方为其提供综合性的专业金融服务,使甲方在进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中小企业股权报价系统(以下简称“Q板”)挂牌项目成功后获得融资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是基于以下原因:(一)甲方在充分知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的前提下,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拟通过Q板挂牌上市成功后融资部分资金作为企业运转资金,特委托乙方为融资提供专业服务,协助其企业成功融资
(二)此协议为建立在甲方已经或计划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Q板前提下,在甲方未在Q板挂牌成功前,乙方没有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的义务
第二条融资服务事项(一)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Q板挂牌上市成功后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设计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并提供相关融资业务、渠道的咨询服务,在融资成功后,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在新三板挂牌成本(包括推荐机构费用、会计师事务所费用、律所费用、相关中介费用等)不超过万元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出资整体打包给乙方负责全权处理
(二)甲方确认乙方所设计的融资方案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相关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等达成各种股权转让协议、贷款协议等并获得融资款项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三)甲方同意乙方统筹安排股权、债权融资事宜,并同意在融资成本符合以下情况时,接受乙方的融资安排:1、股权转让融资:股权转让价格与届时该股权所代表公司净资产的价格比例≥120
%;2、增资扩股融资:所融资金与公司净资产比例≥投资人的持股比例;3、债权融资:平均月息不超过融资额的3
第二章甲方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