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账统计管理制度第一条台账涉及各岗位的原始操作统计、工艺统计、重要参数的仪表统计设备运行统计等,认真做好原始统计,为生产运行、调节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将各台账整顿存档备查。第二条台账统计表格编制应体现全方面性、合用性和统一性,由各工序编写,交技术科审核后统一印刷,印刷周期为一年。第三条员工填写原始统计要体现严肃性,规定使用蓝黑墨水钢笔或水性笔填写,仿宋字体,保持整洁,清晰,笔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版面上不准乱涂乱画。第四条填写台账统计要体现及时性和精确性,要严格按照既定统计周期,严格统计生产运行参数,不得弄虚作假,延迟统计,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向上级反馈。第五条岗位统计的管理明细第六条1.岗位统计是公司生产活动状况的即时统计,是组织管理生产和加强技术管理的重要根据。岗位统计必须完整无缺,精确及时,整洁明了,妥善保存。第七条2.生产岗位的原始岗位统计有岗位交接班统计、岗位原始统计报表分析化验统计、设备运行统计、巡检统计、班组长交接班统计等。第八条3.岗位统计格式内容由使用单位提出,并设计出底样,由技术科审定,统一印刷,由内勤部门分发和保管,印刷周期为一年。第九条岗位统计的发放与保存第十条1.统计报表,应由专人发放至班组,每日将用过的统计报表收回,专业技术人员每日查看分析统计数据,并做好各类台帐或检查统计。第十一条2.收回的岗位原始统计,不得缺页、破损,工序领导要定时检查,技术科定时进行抽查。第十二条3.工序每月整顿岗位台账统计,统一交到内勤存档,存档年限2年,有生产指导和借鉴价值的资料应整顿成册,妥善保存,必要时归档。第十三条4.岗位统计、现场仪表统计、DCS数据等应由工艺技术人员收回,并经整顿归档保存,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当发生操作事故等状况时,作为分析事故的第一手资料。第十四条岗位统计的填写规定:第十五条1.化工生产各操作岗位、当班班长均应建立岗位统计。第十六条2.持续性生产岗位原始统计1小时统计一次,间歇式生产岗位应在生产期间内按规定进行统计,并记明启动、停止时间。第十七条3.生产原始统计必须准时(正点±15分钟之内)逐项如实统计,对于确实无法填写时,应注明因素。第十八条4.岗位交接班统计和原始报表,一律用蓝黑墨水或签字笔书写,不得用其它墨水或圆珠笔、铅笔填写。第十九条5.岗位交接班统计和原始报表的数字及交接班栏中的中文一律规定笔迹清晰、工整、仿宋化,不得潦草或连写。第二十条6.交接班栏内,不得出现空白或与本班无关的字样,规定交接范畴原则化,严格按《岗位交接班制度》规定内容交接。按下列内容进行填写:第二十一条(1)交生产状况;第二十二条(2)交设备运行、检修、备机状况及存在缺点状况;第二十三条(3)交异常解决通过及存在问题;第二十四条(4)交工器具与否齐全;第二十五条(5)交岗位卫生状况;第二十六条(6)交各级领导批示、命令及执行程度。第二十七条严格交接班制度,规定统计、签名仿宋化,不得写简称。公司或工序领导或职能人员,在岗位统计或班长日志上做书面批示时,也应签名,不得以“工序”、“技术员”等替代。第二十八条工艺技术员和生产主管必须坚持定时检查,监督员工的执行状况并根据体现作出对应考核。第二十九条岗位原始统计,除应填写的栏目外,不得乱涂乱画,如必须进行运算时,应计算好后填入有关栏目,不得在统计上进行草算。第三十条岗位原始统计严禁制造假数据,严禁照抄统计。第三十一条岗位统计必须按原则严格填写,有下列行为者即为假统计:第三十二条1.中控操作人员不经检查盘面表记,现场巡检工不去现场巡检和实地检查各表记的精确读数,而根据上个班或上个小时的数据推移、照抄或凭自己臆断所做的统计。第三十三条2.化验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取样,或取样后不按规定时间和办法进行分析或根本未取样分析所报的数据。第三十四条3.未按规定时间统计(正点±15分钟)。第三十五条4.统计数据以仪表批示为准,当发现仪表批示与工艺不符合时,应联系仪表维修人员进行校对。在未校如期间,应在统计栏内用中文写明“修表”、“校对”、“不准”等。第三十六条5.当检测点不符合工艺规定时,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