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济管理制度一、公司全部的生产经营经济行为均须以经济合同为前提进行操作。二、预算编审人员对公司年度收支的各项费用的真实性、精确性负责。编审误差率要严格控制,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形成误差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三、编审人员编制出预算表,生产部、营销部经理,正、副总经理审核订立无异后,报董事长同意后生效执行。四、生产成本和设备的报价及支出均需由预算人员审核并逐级上报同意后执行。五、其它经济开支均列入财务部的预算审核范畴,并按程序逐级审批,预算人员经济预算设立台账,如有超出应作出超预算分析报告,并按审批程序得到同意,据以调节。经济合同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根据《合同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制订本规定。一、本暂行规定合同范畴生产合同、技术合同、销售合同、贷款合同、劳动合同、广告合同、采购合同、担保合同等。二、合同谈判原则1、各项目合同谈判需由两人以上参加。2、需对合同对方进行资信、实力、资质、服务、业务水平等全方面进行考察。3、选择三家以上同类单位进行合同洽谈的比较。4、根据公司所授权限进行谈判,越权需得到公司指令。5、以选择公司办公地址作为洽谈地点为主。6、谈判人员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合理判断对方的产品消耗能力及款项到位的信誉度,极力做到双方满意。三、合同审核程序1、由公司承接人根据公司授权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谈判内容草拟合同文本。2、将草拟合同交由对方确认,无异议后交公司内部逐级审批。3、重大、核心合同需由公司法律顾问把关审核。4、常规性合同根据原则化格式审批使用后可重复使用,由签约部门负责人把关。四、合同管理规定1.公司合同一律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须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订立。2.公司合同盖章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否则,任何人无权加盖公司印章。五、公司经济合同为公司机密文献,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一律不准对外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一经发现并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公司予以严惩,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六、公司合同推行期间,各职能部门和有关部门应认真执行标的内容,极力防备双方违约现象产生,避免引发法律诉讼造成工作的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