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集团委托加工质量管理评估考核制度年版(试行)制定部门:工业粉管理中心质量技术科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监督、检查、评估制度⋯⋯⋯⋯⋯⋯⋯⋯⋯⋯⋯⋯⋯⋯⋯⋯⋯⋯⋯⋯⋯⋯⋯⋯⋯⋯⋯⋯⋯⋯⋯⋯⋯⋯⋯⋯⋯⋯⋯⋯⋯⋯⋯⋯⋯⋯⋯2第三章质量考核制度⋯⋯⋯⋯⋯⋯⋯⋯⋯⋯⋯⋯⋯⋯⋯⋯⋯⋯⋯⋯⋯⋯⋯⋯⋯⋯⋯⋯⋯⋯⋯⋯⋯⋯⋯⋯⋯⋯⋯⋯⋯⋯⋯⋯⋯⋯⋯⋯⋯⋯⋯⋯⋯⋯⋯⋯⋯⋯⋯3第四章附则⋯⋯⋯⋯⋯⋯⋯⋯⋯⋯⋯⋯⋯⋯⋯⋯⋯⋯⋯⋯⋯⋯⋯⋯⋯⋯⋯⋯⋯⋯⋯⋯⋯⋯⋯⋯⋯⋯⋯⋯⋯⋯⋯⋯⋯⋯⋯⋯⋯⋯⋯⋯⋯⋯⋯⋯⋯⋯⋯⋯⋯⋯⋯⋯⋯⋯⋯⋯⋯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委托加工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一套全面、有效的质量管控机制,提高委托加工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提高供应和流通领域的质量控制和服务水平,明确质量责任,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公司委托加工业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原奶事业部工业粉管理中心以及各委托加工企业。第三条本制度由工业粉管理中心质量技术科(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科”)组织实施,涉及到有关考核结果由工业粉管理中心考核专员来实施。第四条本制度将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的变更依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第二章监督、检查、评估制度第一条委托加工质量监督、检查分为四部分:1、定期现场评估:1)为了加强产品的质量控制,质量技术科依据《评估标准》,对启动生产的委托加工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检查、评估,要求各委托加工企业内部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并按评估标准要求进行落实实施。对于新增加的委托加工厂,在生产之前质量技术科依据评估标准进行一次评估,并将结论提交对方,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2)质量技术科结合代加工厂的软硬件情况对工厂预先制定评估标准(评估标准进行不断修订,保证标准的适宜和提升),按照评估标准对委托加工企业进行现场评估检查,评估得分严格按照《评估标准》中条款所对应的分数进行打分,对每次评估结果予以排名公布,对于排名末位的两家工厂进行考核。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质量技术科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落实,对于质量管理中存在的弱项进行强化培训指导。2、日常监督检查:为了监督、指导各委托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和产品质量控制能力,质量技术科对委托加工企业进行不定期的专业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督巡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由质量技术科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进行分析、汇总、考核并督办。3、产品质量投诉处理:质量技术科通过对产品质量问题反馈、投诉的统计、分析,追溯原因,落实责任,来对各委托加工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科的监督工作进行评价,并作出考核。4、产品抽检:质量技术科对流通环节产品及仓储产品进行随机抽样,由集团质量管理部中心检验室进行检验,质量技术科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追溯原因,落实责任,对各委托加工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科的监督工作进行评价,并作出考核。第三章质量考核制度第一条本章考核针对委托加工企业及工业粉管理中心生产科、销售科、质量技术科等,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考核,第一负责人承担考核总金额的50%。第二条委托加工企业生产经营中应遵守下列法律、法规:《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卫生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QS审查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其它国家标准管理规定、地方标准管理规定、伊利集团企业标准的管理规定,出口产品还要遵守进口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违反上述法律法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使我公司品牌声誉受到影响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三条生产科是委托加工产品质量的主要监督部门,建议生产科对委托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