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柜台市场与中国债券做市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债券柜台市场与中国债券做市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中国建设银行资金部张铮2001年8月,人民银行批准工、农、中、建等9家商业银行为双边报价商,标志着中国债券做市商制度雏形的形成,2002年6月份推出的商业银行记账式柜台交易业务使中国的债券做市商制度的发展真正具有了市场基础
本文试图从柜台市场的组织方式入手,分析债券做市商在债券柜台市场中的核心作用和柜台市场的主要特点,进而提出完善中国债券做市商制度,推进柜台市场发展的几点想法
一、债券柜台市场的定义及主要特点从不同的角度对债券柜台市场可以进行不同的定义,但绝大多数定义具有阶段性,因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从市场的本质,即从债券市场的组织方式看,债券柜台市场是由债券做市商组织起来的、以买入卖出制为原则组成的
债券柜台市场的组织者是债券做市商,债券做市商是债券柜台市场的核心,债券柜台市场中做市商的主要作用为:第一,为市场提供即时迅速成交的能力,即市场买卖双方能在现行市场条件下以合理的价格迅速完成交易的能力;第二,在市场存在短期不平衡时,起到维持短期价格稳定的作用;第三,提供价格发现的服务,改进了市场价格形成的质量
从市场组织方式即从债券做市商角度看,债券柜台市场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1
通过债券做市商进行债券交易指令的非集中性处理债券柜台市场是议价市场,柜台市场中的债券交易是由交易者协商成交的,充当做市商的债券交易商在债券买卖中组织了两个相对分离的市场,并在其中分别充当了买者和卖者
在柜台交易中,投资者必须与做市商协商买卖的价格
在存在多个做市商的情况下,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能够提供最优价格的做市商
因此,代表交易意图的指令就分散在各个债券做市商之间,做市商要处理其面对的指令流
对每个做市商而言,是以报价方式与其他交易商竞争客户,从而形成了一个小型的交易柜台
而整个市场的指令并不直接集中于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