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甲方:**市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停车场,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款合同主要条款:甲方将河东区**广场地面停车场位于(见附图)停车场地及其相关配套设施提供给乙方有偿使用
1乙方以安全使用方式承包该停车场,保证每月按期支付承包费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停车场的工作,如因违反政府条例造成责任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2承包价格:乙方于每月1日前(具体日期以实际开始收费日为准)交付甲方承包费用每月保底承租费用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附加停车场当月总营业额的百分之三十(毛利润)
3付款方式: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户名账号4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即场地押金),甲方在双方协议合法终止后7日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二款合同期限:场地合同使用期限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为止,场地使用费按月缴纳
第三款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一个月不缴交承包费用的,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停车场地面及设施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或赔偿
如乙方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并违规不予改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甲方若发现乙方使用停车场有不合法及不合理之处,有监督权和建议权,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合理化的建议
4甲方负责人及业主委员会有权随时检查停车场系统及日常账目流水的真实性,乙方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拒绝和延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对外言论上不能有损甲方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形象,乙方对外要绝对维护甲方公司利益,不得肆意对外透露承包身份,应以**物业的名义对外经营停车场
2乙方自行负责车场地面及相关设施的安装、维护、保养,保证场地的正常使用功能,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