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处置调研报告根据市委关于开展“推动六个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统一部署,市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强化破产审判职能加快‘僵尸企业’处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
汤小夫院长作为课题组组长亲自组织推进,先后赴5家基层法院开展调研,实地走访企业3家,组织召开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家、破产管理人和法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6场,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全面了解全市“僵尸企业”处置和破产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查找和总结存在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
一、xx地区“僵尸企业”处置基本情况目前,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x家,连续两年未申报地税的企业x家,相当一部分企业是处于停产半停产、资不抵债状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生存的“僵尸企业”
近五年来,全市进入破产处置的“僵尸企业”有x家,部分“僵尸企业”可能通过资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政府协调等其他手段予以处置
但据了解,基于种种原因,绝大部分“僵尸企业”尚未进行处置,处于“僵而不死”状态
强化破产审判职能推进“僵尸企业”处置情况近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68件,成功处置“僵尸企业”33家,累计化解债务x亿元,释放土地x万平方米,妥善安置职工x余人
案件数量分布不平衡
在168件破产案件中,沭阳和泗洪各占46件,占比达55%;xx中院受理21件,占比%;宿城、宿豫合计50件,占比%;泗阳仅有5件,且该县在20XX年前无新收破产案件
破产程序适用单一
xx地区企业以中小企业居多,低、小、散现象突出,多存在经营不规范现象,“僵尸企业”再生几率小,一般多以破产清算程序退出市场,适用重整、和解程序较少
168件破产案件适用破产重整程序的仅2件,其余均适用破产清算程序
人案矛盾加剧
全市两级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法官仅23人,人均审理10件破产案件,其中泗洪法院人均审理破产案件高达2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