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规范从教行为,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推动全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镇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教育队伍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一)考核对象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二)考核内容1
教师:按《**镇初级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附件3)组织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考核
单位:考核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单位师德建设及师德考核开展情况;二是各学段、幼儿园及教师是否存在违反本办法列举的违规行为等情况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学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1、成立考核小组
成立师德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核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初中师德考核小组:组长:王国峰副组长:张玉志段超徐国智成员:林海林海林丁姜建妮于江飞刘华军刘丽华段佳利于丽李振宝高全伦林乐森段昭辉李辉周莉莉2、制定师德考核评估工作方案
师德考核小组要制定《**镇初级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备案
3、组织考核工作
师德考核工作包括现实表现和师德评议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现实表现占60%,评议占40%
(1)现实表现考核:由各学段、幼儿园师德考核小组负责,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教师的违规行为做好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