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律规程讲义宣教人:闻强昊源化工员工培训资料特种设备安全法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本课学习内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昊源化工员工培训资料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七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责任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安全,符合节能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法昊源化工员工培训资料第二章生产、经营、使用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
第三节使用单位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