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方、教职工责任险理赔风险防范人保财险阜阳分公司理赔部2015年4月2日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2、校园方、教职工责任险的概念4、校园方、教职工责任险的风险防范事项及案例主要内容1、目前我市承保校园方、教职工责任险赔付情况5、校园方、教职工责任险的理赔流程3、校园方、教职工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我市承保校园方、教职工责任险赔付情况•人保阜阳分公司自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承保我市部分学校校园方责任险,已受理报案1045件,已结案件865件;赔款金额4069391.01元;未决案件180件,估损90万。•教职工责任险共受理案件143笔,已结案件123笔,赔款金额485073.39元,未决赔案20件,估损金额18万元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校园方责任险的概念校园方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教育机构)对第三者(注册学生)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即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在被保险人的在校活动中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被保险人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学生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校园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在被保险人的在校活动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发生下列情况导致学生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校园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一)被保险人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二)被保险人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三)被保险人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者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行业和被保险人所在地市的卫生、安全标准;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校园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四)被保险人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五)被保险人的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学工作的疾病,但被保险人未采取必要措施;•(六)被保险人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学活动,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注意;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校园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被保险人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九)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十)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十一)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职责,或者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或职业道德;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校园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十二)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被保险人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十三)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未采取必要的隔离防范措施导致其他学生感染;•(十四)被保险人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校园方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发生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的学生遭受人身伤亡,尽管被保险人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但法院或仲裁机构仍判决或裁决被保险人需对受伤害学生给予经济补偿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一)学生在代表被保险人参加各项比赛,或者在参加被保险人统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