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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县职教中心教育费附加比例改善办学条件的请示(20151)VIP免费

关于进一步提高县职教中心教育费附加比例改善办学条件的请示(20151)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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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县职教中心教育费附加比例改善办学条件的请示县人民政府:南漳县职业育中心是由政府主办、教育部门主管的公办学校,是一所集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教师进修、职业培训、本专科函授为一体的综合型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近年来,在县委、政府及全县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学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南漳县职业教育的“航空母舰”。但自2010年起,随着初中毕业生人数的逐年减少,导致学校招生困难,在校生人数减少,使学校的发展面临严重的压力。一是学校的环境得不到根本的改善,校门口环境的治理、违章建筑的拆除、校园主干道的修复等亟待解决;二是学生的住宿条件急需提高;三是教学基础设施亟待改善,如运动场的改造、教师办公条件的改善、校园网络及教育云平台的建立等等。教育教学条件的改善急需大量的资金,但目前学校资金困难,将直接影响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职业教育的发展滞后,也将直接影响全县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1号)(见附件2),我县将于2015年全面实现创建达标工作,又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湖北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鄂教职成〔2014〕4号)(见附件4),我校将创建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以上两项创建工作涉及全县教育和职成教育的全面发展,是对县人民政府教育发展水平的综合考核,事关重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见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1号)(见附件2)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见附件3)的文件精神,国务院及省政府相继提出“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在“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中还提出“县级政府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统筹用于县域职业教育的培训”。可见,国家及湖北省对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力度做出了刚性的文件规定。鉴于目前学校科学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请求县政府按照国发〔2014〕19号、教职成〔2013〕1号及鄂政发〔2014〕51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进一步提高教育费附加的比例,逐步实现30%用于职业教育的目标,改善学校的办学环境,提升我县职业教育发展的水平。现阶段,我校主要的资金投入为:一是门前环境的治理,含城北防护渠的整治、门前违章建筑的拆除、校大门的重建、进校路的整修等,估测资金400万元;二是加强运动场的修复,更新为塑胶运动场,估测资金120万元;三是女生宿舍的改造,估测资金100万元;四是学校成立网络中心,建设教育云平台,利用现代教育手段进行教学,含网络搭建、多媒体教学设备和师资培训等,估测资金150万元;五是改善教师的办公条件,主要是办公室的建设和办公设备的投入,估测资金50万元;六是校园主干道和校园绿化建设,估测资金50万元。以上建设任务,共需资金870万元。以上项目学校将根据资金情况,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来实施。专此请示,请予批准!附件: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2、《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3〕1号)3、《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4、《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湖北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的通知》(鄂教职成〔2014〕4号)南漳县职业教育中心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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