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内蒙古草甸草原合理利用技术标准编制说明2014年12月12日一、任务来源及起草单位制定本标准是“内蒙古牧区生态高效草原牧养技术模式研究与示范”课题的任务要求之一
该课题由内蒙古农业大学主持,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主持的农业部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牧区生态高效草原牧养技术模式研究与示范”的分课题,旨在以内蒙古牧区几个典型区域为研究和示范区域,探讨草原合理利用的技术和措施,并以内蒙古白绒山羊和呼伦贝尔羊为对象,建立生态高效的牧养模式,达到保护草原、科学利用草原和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的目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内质检标函【2012】191号)精神,课题组申报了制定《内蒙古草甸草原合理利用技术标准》的项目书,获得批准
本标准由内蒙古农业大学提出并归口,由内蒙古农业大学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共同负责起草
为了完成本标准,课题组到呼伦贝尔草原和锡林郭勒乌拉盖草原等地进行了深入调查,在呼伦贝尔草甸草原进行了定位监测研究,查阅了一系列国内外文献资料,参考了目前我国相关的技术标准,力争使本标准符合自治区草甸草原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的实际
二、内蒙古草甸草原及利用现状内蒙古草甸草原主要集中分布于大兴安岭山地及岭西、岭东的高平原和低山丘陵地区,总面积为862
87万公顷,占内蒙古草地总面积的10
其中可利用面积760
49万公顷,占内蒙古可利用草地面积的11
在分布面积较多的行政区中,锡林郭勒盟占26
6%,兴安盟占24
3%,呼伦贝尔市占23
8%,赤峰市和通辽市分别占14%和7
6%,其他地区占3
草甸草原是内蒙古草原中自然条件最好、生产力水平最高的草原类型
具有温带半湿润气候特点,水热条件受地理纬度和大兴安岭等山地的双重影响
大兴安岭岭西北部高平原和丘陵地区(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