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系统操作指南(2012-02-27)(本系统基本信息、课程和科研部分仅适用于09级及以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0级及以后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这三部分的操作详见专业学位办相关通知
从“查看市盲审”起,本说明均适用
本说明仅为系统操作指南,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办法详见专业学位办网页)一、登陆系统,维护确认基本信息(我的信息)申请人使用学号和密码(与学生的公共数据库密码相同)登录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系统,点击页面左侧“我的信息”,维护和确认基本信息1
需要维护的信息包括:姓名拼音,政治面貌,入学前户口所在省市,方向,导师姓名,研究生入学前学历,获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年月,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说明:1)姓名拼音:中国籍研究生填写身份证件上的中文姓名的汉语拼音;拼音字母大小写皆可,姓、名之间的拼音空格与否皆可;留学研究生填写护照上的英文姓名;2)入学前户口所在省市:指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以前的户口所在省市3)政治面貌:仅限中国大陆的研究生填写;4)方向:填写1-2个方向;不确定请咨询导师;5)获学士学位、获学士学位年月、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请查阅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后填写;其中,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下拉列表按照单位目前规范全称的首字拼音排序;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已更名的,按照目前名称选择填写;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已撤销的,选择“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已撤销”;无学士学位的,选择“无学士学位院校”;在境外取得学士学位的,选择“境外教育机构”,并填写证书上的机构名称(机构名称不是中文的,也无需翻译)2
不可以维护,但请核对的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性别,国家或地区,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院系,领域,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入学年月,录取类别
国家或地区:港澳台人士所在地区为(香港/澳门/台湾),华侨为“中国”;12
身份证件类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