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写导则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农企发〔〕号)文件及其所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标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总则本章着重阐述规划编写的背景、依据、原则、时限与技术路线
(一)规划背景应当根据国家(主要是农业部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要求,结合遗产地保护与发展的情况进行阐述,并围绕保护对象的相关特征及政府工作,阐述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规划依据列出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具有指导、约束、参考作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政府(部门)规划和其它相关文件
(三)规划原则
科学性规划编制应对农业文化遗产系统及其价值进行科学分析,对所面临的优势与劣势、机遇与挑战进行科学评估,保2/13护与发展目标和采取措施力求科学合理
前瞻性规划编制应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要求和遗产地社会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出发,力求高起点,注重长期目标的实现,确保规划在较长时间内具有指导作用
代表性规划的编制应当充分听取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规划的实施应当能够在农业文化遗产得以有效保护的同时,让遗产地居民和保护者获益
实用性规划编制应针对遗产特点确定目标与措施,并注重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遗产保护与地区发展的协调,注重本规划与其它相关规划的协调,使目标可检查、措施可操作
(四)规划时限一般要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个时段,或近期、中远期两个时段,全部规划期一般为年左右
(五)技术路线说明规划编制的思路、方法与流程
一般应包括基础调研、基础分析、目标确定、规划编制方法与核心内容、征求意见、评审验收、审批发布等
二、遗产特征与价值分析3/13本章主要是在实地调查、文献调研、专家咨询的基础上,全面分析遗产的基本特征、核心价值以及保护的必要性、重要性与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