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一般程序一.本人申请
由申请人向(所在年级、班级)党支部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写入党申请,一要对党忠诚老实
二要联系思想实际,申请书的主要内容:1、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政治信念、成长主要经历和思想、学习等方面的简要情况
3、表达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
4、个人简历以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5、一定要本人签名,注明日期
二.团组织“推优”
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党支部推荐
党组织接到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后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条件成熟的优秀团员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对条件尚不成熟,需要进一步的培养,教育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养、教育、考察
党组织接受申请书时,要与申请人谈话,肯定其行动,鼓励其更自觉向党组织靠拢
申请入党的同志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培养了解,对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愿意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人,经过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对直接被确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
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学生业余党校的短期集中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注: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的考察记录;在党组织研究发展党员时,对所联系的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提出意见
五.申请入党的学生应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一般每季度一次(书面),以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求得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可以列为发展对象七.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
求得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