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电力专业设计规定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大庆油田建设设计研究院电力室2006 年 3 月编 制:王同强审 核:张 忠审 定:闫 石核 准:宫德河2006 年电力专业设计技术规定 1.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统一油田电力专业设计标准,使设计更为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设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 2006 年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至新规定出台前均执行本规定。 1.2 本规定自生效之日起,设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遇有与本技术规定相矛盾之处,由室技术管理组讨论决定。 1.3 各采油厂、公司如在设计中需采用本规定之外的产品时,应有经院有关部门批复的设备选型书面报告。 初步设计2.为满足订货要求,初步设计中应列出下列设备材料 2.1 6kV 及以上的电气设备,电瓷。 2.2 660V 电气设备。 2.3 成套供应的高压开关柜、低压配电屏、控保屏、直流屏、动力箱、照明配电箱等,单位以面计。 2.4 电缆、电线、钢芯铝铰线均分型号、规格,单位以 km 或 m 计。 2.5 电缆桥架分型号,单位以 t 计。2.6 线路铁塔、杆型单位以基计,电杆加固用的轻型钢筋混凝土管,单位以个计。2.7 常用的低压电气元件不开料(不包括 660V),三类电料不开料,但不常使用而须在初设中订货的仍须开料(例如:防爆电器等)。3. 当电力线未经测量或踏勘,而仅由地形图量出长度时,其工程量应乘以以下系数 3.1 由 1:25000 地形图上量出时,乘以 1.1; 3.2 由 1:10000 地形图上量出时,乘以 1.08; 3.3 由 1:5000 地图上量出时,乘以 1.05; 油田内的工程(即采油一厂~六厂),在此基础上再乘以 1.05 的系数。4.占地面积的计算 设计人应负责向总图室提供线路平面图、杆型表及独立变电所总平面和站址位置图。 低洼地技术界限见"大庆油田地面建设设计规定 Q/DQ0017-2002"第 13 页6.2.2.1 款。5. 110kV 送电线路 5.1 110kV 送电线路初设应测量,油田内的 3km 及以下的 110kV 送电线路可根据具体复杂程度决定测量与否,但不作测量的必须进行踏勘,在地形图上作出初设。 5.2 110kV 线路设备、材料应开至变电所进线门型构架。线路开料包括电杆(或铁塔)、导线,避雷线、绝缘子,金具、钢材等,绝缘子全部采用合成绝缘子,型号为 FXBW-110/100。接地装置大庆地区(包括 0.38~110KV)全部采用热镀锌角钢和扁钢,对外工程应视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接地方式及材料。6. 35kV 送电线路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