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评选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通信工程设计技术创新,引导和鼓励设计单位及广大设计人员在通信工程建设中开创设计新思路,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创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通信工程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部级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设一、二、三等奖
一、二等奖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5%、35%
第三条部级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评选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部通信发展司负责部级优秀通信工程设计奖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务委托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办理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请条件第五条凡持有部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编制的工程设计项目均可参加评选
第六条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投资额在12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通信工程或单项通信工程设计,通信生产用房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设计
在节能、环保、共建共享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创新的项目可不受投资额的限制
(二)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
采用的工艺、主要设备和材料,技术先进、选型合理,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有新的突破;通信用房做到经济、适用、美观
(四)设计文件能很好地指导施工,工程概(预)算准确
(五)到申报截止日期,工程竣工验收达到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三年
(六)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七)经过实践检验,能很好地满足建设、生产和使用的要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比已建成的同类型项目有明显提高
第七条以下工程项目不得参加评选:(一)与项目立项或设计合同内容不相符合的项目;(二)单体构筑物、不具备独立功能的项目;(三)决算超过概算(或修正概算)的项目(有特殊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