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8 页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完成《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目标任务,进一步改善基层公共体育设施条件, 加快农村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根据省、市体育局相关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支持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坚持“强基层、打基础、保基本”的工作方向和“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引导扶持、地方为主”的原则,加快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服务均等化,增强基层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做到亲民、便民、利民,真正使广大群众受益
XX年全县建设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 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2 个
各乡具体建设任务见 《XX年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分配表》
鼓励各乡超额完成建设任务,超额部分计入下一年度已完成任务数,享受同样的扶持政策
建设内容第 2 页 共 8 页1、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1 块带看台的水磨石灯光篮球场, 1 块放置 4 张乒乓球台的活动场地,1块放置 15 件健身器材的活动场地, 1 块门球场或羽毛球场或球场,以及必备的灯光、篮球架、乒乓球台、路径器材等器材设施
2、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A类:1 块混凝土篮球场并配备1 副室外标准篮球架、2 张室外乒乓球台
篮球场四周,要求各向外开辟不少于 5 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健身操等其他体育活动
B 类:为项目行政村配备6 件室外健身器材
各乡镇只能申请一个B 类项目
建设标准具体建设标准参照 《XX年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指导手册》
选址原则1、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优先选择乡镇领导重视体育工作,群众有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传统和热情,体育工作基础好,建设积极性高,有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