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考核工作意见与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总结汇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考核工作意见为仔细落实中央、省、市全民覆盖充分保障工作惠民政策,圆满完成市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续保工作目标,经讨论,定于 7 月 11日至 8 月 10 日,在全镇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突击月活动,现就有关考核事项,提出意见如下:一、领导小组经镇党委会讨论决定,成立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顾晓平同志任组长,张中义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站所、驻镇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社所内,肖香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各村(居)党组织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村会计为业务经办人。二、工作任务突击活动期间,以镇下达的任务,作为对分工镇干、全体村(居)干部的考核基数(具体任务表附后)。三、工作步骤1、宣传发动阶段(7 月 8 日至 7 月 10 日)。镇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并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业务培训。各村(居)要召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大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宣传发动。2、实施阶段(7 月 11 日至 8 月 10 日)。各村(居)组织开展新增参保人员个人信息登记,收取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资料,统一到人社所打印缴费卡,开具补缴单,及时将保费解缴到信用社社保基金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账户,并将当月到龄退休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两张 1 寸照片、缴费证一并送交镇人社所办理退休手续。对续缴保费人员,每天做好票号登记工作,以便及时掌握续保缴费进度。四、考核奖惩1、考核时以完成任务为前提,以实际参保人数资金到账为考核依据。完成工作任务的,新增按 3 元/人的标准奖励;续缴的按 1 元/人超的标准奖励。2、在突击活动期间,圆满完成镇交目标任务的村(居),除第一条奖励外,镇另奖励完成任务的村(居)1000 元;同时,奖励所在村(居)分工镇干部每人 200 元。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居),由镇扣除在职在编村干部工资 1000 元的罚金,每名村干部的扣罚数额根据各村(居)任务分解及考核细则由村确定到人,直接在村(居)转移支付中扣除。机关分工镇干相应在次月工资中扣除 200 元。五、此项工作由镇突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奖金由镇财政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各村(居)应据此制定本村任务分解及考核细则...